| 大学生应该在哪儿接吻? | | | | 2004-09-16 07:02:00 百灵文化 | |
 夜幕下的校园(图片与本文无必然关系) 拥抱、接吻并不违反社会道德规范,同样也不是法律所禁止的行为。根据"法不禁止皆自由"的原则,拥抱、接吻应当属于公民的一项自主权利,是公民对于生活方式的一种选择。这和公民梳 妆打扮一样,属于公民的"私事"领地。
夏末的成都,闷热、潮湿,时有阵雨。
成都某高校的“前大学生”刘力伟和罗莉娜,心情也像天气一样阴郁。
4个月前,他们在教室里拥抱接吻,被监控录像录下。学校以两人发生“非法性行为”为由,勒令他们退学。
尽管他们和家人一直与学校沟通和交涉,但是校方态度强硬,初衷不改。
8月18日,距离诉讼时效只剩下最后2天(学校作出勒令退学的决定是5月20日,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3个月内提出),刘力伟和罗莉娜无奈地将母校告上法庭……
一次不合时宜的激情
她和刘力伟都是该校外国语学院2003级英语本科班的学生,谈恋爱已经有一年了。那天晚上6点多钟,他们一起到教室自习。当时五一长假刚刚结束,偌大的教室里只有他们两个人。按照上自习的习惯,他们进了教室就把门关上了。
各自看了一个多小时的书,有点疲倦的刘力伟和罗莉娜渐渐放松———拥抱、接吻,不知不觉顺势躺在地上。他们不知道,这一切都在学校监控室“老大哥”的掌控之中,而且被他们用监控录像设备录了下来。他们更不知道,一时冲动的“倒地”,成为学校“定性”时的关键情节。
两人对此浑然不知,激情过后各自看书。十几分钟后,3个保安走进教室。直到这时候,教室里依然只有他们两个学生。保安质问他们做过些什么。两人茫然:“我们干什么了?”记下两人的班级、姓名后,保安把刘力伟带到一楼的监控室。
监控室里的谈话被刘力伟称之为“聊天”,护卫队的保安不过向他询问了一下学习、生活的基本情况,根本没有谈及如何对刚刚发生的拥吻定性。
5月24日,学院领导口头通知学生家长,该校《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第十三条第三款规定:发生非法性行为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20日学校已经根据这个规定,作出了给予刘力伟和罗莉娜勒令退学处分的决定。
“得知被勒令退学,娜娜哭了一整天。”刘力伟说,“我们想不通,拥抱、接吻,咋就是非法性行为呢?” >>> 阅读全文
处女膜不能说明问题
7月6日到8日正逢期末考试,刘力伟和罗莉娜由于一纸处分而失去了考试资格。
直到此时,他们仍然抱有一丝幻想,期望能够通过沟通恢复学籍。“领导说我们在学校做出这样不齿的事情,简直丧尽天伦。录像已经明明白白地摆在那里了,要是想证明自己是清白的,就要拿出证据来!”罗莉娜回忆说,
“校领导激烈的言辞简直把我逼到了绝路上,我们想要证明我们没做什么,只有去做处女膜检查。”
7月7日,不满20岁的罗莉娜在母亲的陪同下,来到成都一家医院的专家门诊检查处女膜。结果是:处女膜完好无损。当天拿到诊断书后,罗莉娜和母亲抱头痛哭。
“你想想,一个女孩子被人逼得走到这一步,让她去做一件她极不情愿的事情,这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
当时母女两人都很庆幸,幸亏罗莉娜确实没有发生过性行为,也没有因为骑马、骑车或遭遇强暴而“损坏”自己的“证据”。否则,这种事叫一个女孩子如何证明?>>> 阅读全文
 夜幕下的校园(图片与本文无必然关系) 大学生应该在哪儿接吻?
近闻成都某高校两位同学,因在自习教室里接吻而被学校勒令退学一事,作为南京某高校一名大四学生,唏嘘之余,不禁想问:“大学生究竟应该在哪儿接吻?”
教室行不行?成都某高校负责人说不行。我也觉得不合适,教室是公共场所。再说,谁愿意让别人听到“你真坏”之类的私语呢!
宿舍行不行?据我所知,国内高校对宿舍都有规定,禁止异性同学擅入。况且宿舍毕竟不是自己的家,一般是几个人合住,总得琢磨琢磨自己的举止会不会侵犯舍友的私密空间吧!
校园里行不行?白天不行,毕竟不是在法国巴黎,当街拥吻不符合国情,弄不好,落得在公共场所行为不检点的“罪名”。
白天不行,晚上总可以吧?或树林,或草地,小河边,山沟里,哪所大学没有自己的伊甸园呢?夕阳西下,大家换好夜行衣,但见那蚊子与爱情齐飞,衣服共长天一色。美则美矣,奈何月黑风高,人多地少,引发纠纷不断。更有那开着夜视镜的DV(数码摄像机———编者注)爱好者偷拍,或有学校保安带着学生督察队时不时跑来,您还敢吻吗?
那自己家行不行?大学生大部分在外地上学,离家太远。
建个家庭行不行?《婚姻法》没说不让大学生结婚啊!可近日又有媒体说,某地一对合法夫妻上大学,申请同住遭校方拒绝。>>> 阅读全文
质疑大学生违纪处分规定
《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第13条第3款中规定,发生非法性行为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处分的对象包括成年的大学生和未成年的大学生。这样的规定是否正当?为什么学校有管制学生性活动的权力?这种权力来自何方?似乎从来没有受到处分的学生来个反戈一击。如果对该规定问个“为什么”,会让大学校长手足无错、满面羞红,继而发现自己理亏,只能强词夺理。
根据宪法规定,成年的公民平等、独立和自由的主体,享有不受侵犯的人身权利,成年男女接吻、拥抱和发生性关系是天经地义的。可见该规定这里是违宪的。 未成年的大学生,《民法通则》规定父母有监护权,但是《民法通则》没有规定当未成年的大学生进入高校学习时,父母的监护权就委托给高校,可见对于未成年的大学生,该规定是凭空产生的。
延伸阅读 >> 接吻认定非法性行为就要被开除 高校亟待订新规
(本话题两位大学生为化名) | | 百灵编辑:文庆 | | | 【发送给好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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