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山东省文化产业增加值近400亿 占GDP比重3.2% | | | | 2004-10-13 11:09:00 大众日报 | |
大众日报济南10月13日讯 记者昨天从省统计局获悉,2003年山东省文化产业增加值397.61亿元,文化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达到3.2%。其中以网络、旅游、休闲娱乐、经纪代理、广告会展等新兴文化服务业呈后来居上之势。
省统计局专家分析,山东省以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化艺术为主的文化产业“核心层”实现增加值32.15亿元,占GDP的0.26%;而以网络、旅游、休闲娱乐等新兴文化服务业为主的文化产业“外围层” 实现增加值71.53亿元,占GDP的0.58%;以文化用品、设备及相关文化产品生产和销售为主的文化产业“相关层”实现增加值293.93 亿元,占GDP的2.36%。三层增加值之比为8:18:74,而全国这三层增加值之比为25:23:52。这表明山东新兴文化服务业发展呈后来居上之势。(王建国 刘东霞 杨红康) | | 百灵编辑:王倩 | | | 【发送给好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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