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刘翔千万广告被这样瓜分 | | | | 2004-11-17 07:03:00
百灵文化 | |
话题缘起:
国家体育总局田管中心官员近日在接受央视新闻会客厅采访时透露说,为了更好地延长刘翔运动寿命,压缩刘“过热”的商业活动,中心已为刘翔特定了一千万价格的广告“门槛”,同时还说,以后刘的广告收入分配完全按照国家体育总局规定来:运动员50%,教练员、科研人员、队医、陪练15%;田径协会拿15%;剩下的20%回馈输送单位(14日《时代商报》)。
瓜分刘翔
且看这份名单,凡与刘翔们出成绩有关的人员似乎都想到了,但是,相对于西方的体育明星产生机制,刘翔们的“脱颖而出”真的有太多的不同。西方发达国家的体育明星的产生,是很大程度上是基于民众体育普及化后自然选拔出的,在其逐步“发育”成明星的过程中,从“投入” “产出”、至“分成”,都有明晰的利益责任,并基本上都是民间行为。而刘翔们则是由国家采用前苏联式的一条龙式的体育明星培育模式,经费也是由国家出的。那么,最终出明星、并产生巨额奖金及广告收入时有没有想到国家呢。
产生一个刘翔,国家投入巨大。一个安有特殊防受伤装置的跨栏,即价值超过1万元,训练用的环保跑道超过100万元,而近年来刘翔们出国比赛积累的经验也是国家用上百万经费积累起来的。在中国这样一个人口大国,产生几十、上百个世界冠军,如果单按金牌来计算成本,那一个不是上百、甚至上千万?而国家投入那么多钱,既不是用在普众的民间健身活动的,那么多钱最终只是最终产生几块金牌“为国争光”就一了百了、到此为止?
刘翔的巨额广告收入的利益分配“完全按照国家体育总局规定来”,真的很 “中国”。看看分配名单,好像该想到的都想到了,但事实是,所有的利益回流体育系统中,没有一点一滴漏外面的!如果单从表面上看,规定中的资金分配很有点“按劳分配”的味道,但我们看到的怎么都是“人头奖”,而且统统分配到“各家各户”的呢。即使语焉不详的所谓“回馈输送单位”,我以为最后也都是“人头奖”。怎么没想到国库为了几块牌掏了那么多,回馈那怕一点点“意思意思”,补充一点经费呢。 全文阅读
延伸阅读:刘翔、亮晶晶,你们为什么不忏悔?
刘翔没有道过歉,亮晶晶也没有过歉意。我身为纳税人就纳闷了,刘翔,亮晶晶,你们为什么不忏悔?
随着高标“鹤舞白沙,我心飞翔”的白沙广告因为涉嫌烟草而被管理部门封杀,广告的主角——奥运冠军刘翔,最近成为媒体和网络论坛上的争议主角。对于接拍烟草广告而引起的质疑,刘翔的解释是:“我不抽烟,也不知道白沙是烟”。网络上一些网友则把矛头对准了田协,认为是田协为刘翔挑选了白沙广告,刘翔本人也是受害者。笔者认为,不管是不是田协承接的广告,刘翔都难辞其咎。如果刘翔真的是因为疏忽才代言了烟草广告,那也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过失杀人也是杀人,误服禁药也是服药,结果的性质不会因为过程的不同而发生变化。伏明霞穿着印有英文脏话的裤子出席公开活动,公众没有因为她“疏忽”或者不认识那些英文单词就免除对她的谴责;当年军旗装事件闹得沸沸扬扬,媒体同样没有因为赵薇由于疏忽的辩解而网开一面。 全文阅读 | | 百灵编辑:文庆 | | | 【发送给好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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