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杀人少年在法庭相视而笑嘲弄什么? | | | | 2004-11-17 07:21:00
百灵文化 | |
话题缘起:据《北京晚报》报道,4个未成年人因绑架人质索要150万元赎金,并在赎金到手前将人质杀害,于11月11日被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分别判处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在听到法庭判决时,4个少年竟相视而笑,庆幸自己逃过了死刑。
杀人少年相视一笑说明什么
这起案件已经是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在一周之内审理的第三起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前两起案件分别是10名青少年轮奸少女案以及15岁少年赵某因怕受责将其表弟杀死案。
这些涉世未深、正值花季的青少年犯下的杀人、轮奸、绑架等罪行让人触目惊心,特别是4个少年逃过死刑后的微笑,更令人感到震惊:是什么使这些少年的心灵如此邪恶?
杀了人却没有负罪感,没有羞耻感,没有悔恨,反倒相视而笑。这一笑意味深长,让所有看到这条消息的人都不能无动于衷。心情沉重之余,笔者也产生了种种联想。
这一笑是对法律权威的嘲弄。因为在杀人之前,4个少年已认真“研究”过了:他们是未成年人,杀了人也不会被判死刑。如今,果然不出所料,他们“如愿以偿”地逃过杀人偿命的惩罚,所以才有那轻松的相视而笑。那么,如何使法律更具有威慑力,如何使法律没有漏洞可钻,正是这一笑为我们的法律工作者提出的新问题。
这一笑也是对教育的挑战。至少在4个少年身上,我们的教育是失败的。虽然看起来,我们组建了覆盖全社会的教育网络,学校、家长、社会都热热闹闹,齐抓共管,可是,效果还不容乐观,漏洞也很多。特别是对那些失学、辍学的流浪少年,劣迹不断的问题少年,我们更是缺乏有效的教育手段。这4个少年杀人犯都是小学毕业后就流落在外的失学少年,这部分人数量不多,但犯罪的比例却很大。如何对这部分人进行有效的教育疏导,是全社会面临的一个大问题。全文阅读
谁泯灭了孩子的法律罪恶感?
笔者赞同作者的教育有安全价值的观点,但我们看到:法律构建的社会宽容品质,竟然异化为怂恿或纵容罪恶发生的缘由:“以小恶制大恶”的法治性情,蜕变为了苍白无力的一纸空文;社会认同的宽容情怀,竟然成了挑战公共利益底线者利用的弱点。问题到底出在了哪里?
我们似乎笃信严密的法律防线是阻止孩子们无视游戏规则的最强有力的高压线。然而现实给了我们一个活生生的教训———严谨法律条文的普及似乎与人们道德的堕落成正比———似乎我们越是强调铁板一块的法律,人们离道德上的反省和内心罪恶感越远。全文阅读 | | 百灵编辑:文庆 | | | | 【发送给好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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