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童工 你是被什么拐跑的孩子 | | | | 2004-11-17 07:30:00 百灵文化 | |
话题缘起:
据《新京报》日前报道,广州市康乐村,狭窄昏暗的地下工厂,数百名稚气未脱的孩子在日夜颠倒中劳作,他们一年才能结到一次工钱,一年也未必能添置一套衣服,还经常挨饿,有些甚至疾病缠身。康乐村的“三无”作坊到底有多少家?童工到底有多少呢?这里的很多工厂被层层铁栅封锁,外人无法接近,也无人知晓(2004年11月14日 《新京报》)。
警惕童工这个社会怪胎
心被扑面而来的许多关于童工的新闻揪住了。虽然在我国“童工现象”由来已久,是个“痼疾”,可是当我发现它是那么频繁而残忍时,我还是感到十分震惊!是哪些人“泡制”、“滋养”了童工这个与现代文明社会相悖的怪胎?我们该怎样才能杜绝“童工现象”?
应当说我国对使用童工还是抓得很严的,使用童工被称之为碰不得的“高压线”。国务院《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对非法使用童工历来严惩不贷。但是,也应当承认,若明若暗的童工群体依然存在,“黑作坊”老板和少数企业还在非法使用童工。非法使用童工为何如此猖獗?“童工现象”缘何屡禁不止? 全文阅读
童工 你是被什么拐跑的孩子
记者在繁荣而文明的广州城发现了惊人的现实,拍下了伤心的镜头:热卖的高尚住宅区旁,著名的高等学府附近,在夜幕降临之后,一群群年龄低于16岁的女孩子,在一间间逼仄封闭的“家庭作坊”里,缝剪、钉珠、绣花……她们听话、眼尖、灵活而薪酬低廉,她们头疼、眼痛、挨针扎、感染疱疹,幼嫩的生命被透支。这一切,必定只是具体一幕,在服装业、服务业密集的珠三 角地区乃至全国,还有千千万万这样不幸的孩子与苦难的童年。
他们便是童工,是在举世皆已达成“保护孩童身心健康”、“禁止使用童工”的共识下依然存在的耻辱与悲哀。这如花的年龄,是为什么所“绑架”,而早早远离了应有的无忧无虑?
可是老板的残忍无良与目无法纪?面对国有明法而敢触犯,对于幼小生命毫无怜爱,少了敬畏之心,没了恻隐之念,是值得谴责的一群——他们的眼中,已经只剩下金钱,或者说是利润。
可是“来到世间便从头到脚每个毛孔都滴着血和肮脏东西”的资本?这不为社会道德所限的商业冒险,从来就应被诅咒;而缺乏现实的执法打击,它也从来不会主动收敛消失。
可是执法无力导致的社会姑息?劳动部门吐“纠察乏术”的苦水,公安部门会说自己“管理权限有限”,工商部门则表示:地下作坊无证可吊销,春风吹又生。 全文阅读
关注童工关乎未来
读南方都市报14日社论《童工,你是被什么“拐跑”的孩子?》,我心中隐隐作痛,也使我想起在小学五年级时差点辍学的情形,而几乎辍学的原因也只有一个字:穷。如当时我辍学了,也只好跟着“面朝黄土背朝天”的父母种地,而不能像今天的失学儿童一样可以出来做童工。但我知道,无论是去种地还是出来当童工,对于求知欲极强的儿童及其父母来说,都是令人伤心之事 ,尤其是当父母的更是一种锥心之痛。
常言道:“孩子是祖国的未来。”我们,整个社会都必须认识到,今天对童工现象的漠视、漠然,明天必遭惩罚,也一定会为此付出惨重代价。政府各相关部门理应对童工现象予以重视。劳动、工商、公安等部门理应负起各自职责,打击非法雇用童工,解救这些孩子,坚决查处无良雇主雇用童工行为,而对于包庇无良行为的出租屋主也应予以处罚。
同时,童工流出地的政府、学校和教育部门应该加强对辍学儿童去向的跟踪和调查,辍学的儿童去了城里读书还是在打工?重要的是,童工流出地政府有关部门在详细了解儿童辍学原因的同时,须对确实存在经济困难的学童设法予以资助或减免学费,落实好学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这是政府的职责及义务。全文阅读 | | 百灵编辑:文庆 | | | 【发送给好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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