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情色巧克力”也文化? | | | | 2004-12-21 07:45:00 百灵文化 | |
话题缘起:
成都一家超市公开出售一种价格不菲的巧克力。标签特别注明:“未成年人不得购买!”盒子内部的巧克力竟刻有赤裸裸的男女亲热姿势图案!年轻的女售货员以及该店老板却认为,销售“情色巧克力”没有什么不当的地方,这是一种艺术,一种文化(《成都商报》12月19日) 。
谁将“情色巧克力”想歪了?
在过去,这种巧克力被认为有伤风化,是可以理解的。但在多层次、多领域改革开放格局的今天,这个逻辑命题有点霸道和强权。
“情色巧克力”的确能让人想到很多, “盒子里有8个格子,分别装有8块刻有不同男女亲热姿势图案的巧克力。其中6块小的巧克力上各有一男一女,另外两块大巧克力上则各有4名亲热的男女。”这已经不仅仅是一种食品,还包含着设计师的精心设计,“画面都是些神话人物,虽然画面上男女人物的隐秘部位非常清晰,但却非常‘艺术化’”,不是赤裸裸的污言秽语。依照《关于认定淫秽色情出版物的暂行规定》第四条——“ 夹杂淫秽、色情内容而具有艺术价值的文艺作品;表现人体美的美术作品不属于淫秽出版物、色情出版物的范围”的规定,展示没有不良动机,没有色情叫卖成分,况且法律又允许,这种“情色巧克力”不能认定为淫秽或色情! (图为引起争议的“情色巧克力”)
这些年,国人的心态也国际化了,过去很多被禁止的东西开始被接受,行为艺术有了,展示人性美的少女背部壁画也得到了大家的接纳,反映自然美曲线美的人体摄影艺术更走进了寻常百姓家,前不久,杭州书报亭还允许全裸影集公开出售,被埋葬几千年的性文化得到了重视和宣传。如果把“情色巧克力”说成伤风败俗,那不是说当今的模特、裸体艺术摄影等诸多“美女活动”都有“色情之嫌”了吗?这显然是站不住脚的!就是对未成年人 ,也没有必要设置禁区,而应该向他们大胆开放,正确引导!
“情色巧克力”只是一种食品,可就是有人爱往不健康方面想!一则“你泡了吗?你漂了吗”的洗衣粉广告词,就有人联想到“泡妞”和 “嫖娼”,这种陈旧思维也该与时俱进了!
一个百舸争流的社会肯定是一个个性张扬的社会。以文化为诱饵,以文化为手段,只要动机不坏,是在善意的弘扬文化,就不应该受到谴责和禁止!全文阅读
“情色巧克力”算哪门子文化?
咳,连“情色巧克力”都是一种文化了,还有什么不是文化的?可是,它究竟算哪门子文化呢?
何谓“文化”?窃以为,文化是一种带有社会审美价值趋向,能够形成美好社会风尚和道德价值观念的大众心理倾向,其内涵是要以“文 ”为载体,来教化人们和导引人们。既然称得上是“文化”了,那就拥有了一定的公众审美价值,符合一定的社会群体欣赏习惯和社会习俗。目前这种“情色巧克力”的出售,显然与文化的内涵南辕北辙,是对文化的一种亵渎。
商家把“情色巧克力”硬往文化上面靠,首先是一种出于“挂羊头卖狗肉”的促销手段,是为了给自己庸俗的脸面贴金,以便更能冠冕堂皇的出售这种巧克力。
其次,是受当今“泛文化”的影响,这实在是一个“文化”泛滥的时代,什么都拼命往“文化”上面去凑,什么都要贴上“文化”的标签,都要打上文化的幌子,像引领服装时尚的服饰文化,令人胃口大开的饮食文化,以至于一度半遮半掩的“性文化”也大大方方的招摇过市了,甚至有些地方还专门进行“性文化”展览,许多过去不能示人的东西,现在都撕下了羞答答的面具。不仅如此,一些人还努力要使这种做派成为一种吸引人的噱头,于是“性爱巧克力”和“情色巧克力”便堂而皇之的被摆上了货架,并理所当然的给贴上了“文化”的标签。 (图为情色巧克力)
盗用文化的名义给“情色巧克力”的出售打圆场,在昭显文化泛滥的同时也弱化了文化的良性影响力,因此必须对这种伪文化坚决剔除。如果非要像某些人所标榜的那样给予文化的字号的话,那就姑且称之为 “淫秽文化”或“垃圾文化”吧。 全文阅读 | | 百灵编辑:文庆 | | | 【发送给好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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