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甘肃崇信公安局出一万想摆平命案? | | | | 2004-12-23 07:31:00 百灵文化 | |
话题缘起:
摆平是一个流行词汇,既有王杯忠摆平中纪委的无耻叫嚣,有广东河源原市委副书记卢建中摆平嫖娼案的轻而易举,也有沈阳市号称“摆平专家”于洋的得气忘形,如今,甘肃省崇信县公安局以一万元来摆平该局一副局长的儿子王某砸死无辜少年崔磊案,又为“ 摆平家族”增加了一个新成员(见《兰州晨报》12月21日) 。
公安局出钱摆平为哪般
年仅12岁的崔磊在距自家不远的地方打乒乓球,21岁的王军途径此地,故意向崔磊挑衅,说是崔磊挡住了他的去路,惹他不高兴。随后,王某将崔磊挟持到锦屏镇窑庄村的山脚下,残忍地用乱石将崔磊砸死。面对这桩恶性刑事案件,崇信县公安局拿出的“狠招”却是用一万元来摆平无辜死者的家属,这样的摆平不由得让人怒火中烧!
摆平是一种以强凌弱的强权话语。相对于有权有势的县安公局来说,崔磊的父母作为无钱无背景的一介村民,实在软弱可欺、不足为惧。案发后,崇信县公安局来人送3000元要求了结此事,但碰了壁,第二天,又送来7000元。在他们的眼里,崔磊的父母不就是穷得叮铛响想要一笔钱么?3000元不够就加到7000元,而且言明,公安局是尽了力的。言下之意,如果不要,再想要钱就没有了。一条活生生的生命就值一万元?一万元就可以逼迫无辜死者的家属见钱眼开?源自于高高在上、盛气凌人的霸道和强权,使其以为摆平是多么的理所当然,是多么的能量无边,摆不平才真正有损“形象”。
摆平是一种严重违法的私了伎俩。县公安局用一万元来摆平死者父母,实际上不外乎与其达成一个私了协议,只要其父母不上告,封口不言,就将王军砸死无辜少年的刑事大案,大案化小,小案化了,一了百了。这种私了伎俩是在法律之外寻求一种息事宁人的解决途径,严重违背了公安负有的打击犯罪、维护社会秩序的法定职责,是一种漠视生命、纵容犯罪的渎职行为。而且,摆平费用来源何处?是不是动用了公款?难道公款可以用来将一桩由个人暴行引起的血案擦得干干净净?
摆平是一把为虎作伥的庇护伞。为什么崇信县公安局派人来摆平死者父母,明眼一看就知,仅仅因为凶手是县公安局一个副局长的儿子。如果不是,公安局的人凭什么一而再送钱上门?也只有摆平了死者家属,才更可能使那位副局长的儿子王某逃避法律制裁。摆平就是这样的一把高高举起的庇护伞,将副局长的儿子置于其中,让其充分享受“组织”的“关怀”,领略权势带来的“温暖”。据报道,这位副局长的儿子是一位混混似的公子哥,经常欺负年龄小的孩子,向上学的孩子们索要钱财,如果不给,便拳打脚踢,在一次行窃时还被当场抓住。但大树底下好乘凉,这等小事又能奈何?既便由于“不高兴”的原因砸杀无辜,也有庇护伞及时送上,以遮风挡雨,为虎作伥。
摆平是一柄伤害社会良知和法律公正的利刃。无辜少年的父母在失去儿子的悲痛中,又面临着县公安局摆平的威逼利诱,无异于在流血的伤口再捅一刀。为了庇护身为公安局副局长儿子的凶手,辄将一个普通村民的儿子生命视为一堆小得可怜的铜臭。两相对比,是何等令人愤慨而痛心。难道普通村民的儿子不是生身父母的血肉之躯?难道县安局副局长的儿子如此金叶玉叶?摆平,有如一柄寒光毕露的利刃,不单让死者家属感到心寒齿冷,更将起码的社会良知和法律公正刺得千疮百孔、面目全非。摆平,摆出了霸气、摆出了强权,也摆出了对良知和公正的公然藐视和彻底背叛。
值得注意的是,凶手已被刑拘,也就是说,县公安局的摆平并未见成效,但这种根植于强势情结和庇护思想的摆平,又到何时才能“摆平 ”呢? 全文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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