娱乐从业准入制是务实之举,还是默许卖淫嫖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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娱乐从业准入制是务实之举,还是默许卖淫嫖娼?
2005-02-24 07:40:00  来源:百灵文化  编辑:慧美  进入社区论坛

  新闻事件:

  《中国青年报》2月20日报道,从今年起,河南省公共娱乐场所实施准入和实名登记制,从业人员在上岗之前,必须接受性病、艾滋病检测,并接受相关知识培训;公共娱乐场所的业主必须对从业人员进行详细的实名登记,上报政府疾控部门备案。否则,从业人员不能上岗,娱乐场所不得营业。

  据河南省卫生厅有关人士介绍,近年来艾滋病由性传播途径感染的比例有所上升,女性感染者的比例有较大幅度的上升,艾滋病正由高危人群向一般人群传播。美容美发、歌舞娱乐、桑拿浴室、按摩足浴等公共娱乐场所从业人员是艾滋病传播的高危人群。 >>>全文阅读

  娱乐从业“准入制”是默许卖淫嫖娼?

  河南省卫生厅的做法看来是想为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做好事,想通过检测来阻止性病、艾滋病的蔓延。但同时它也向公共娱乐场所从业人员传递了一个信息:那就是只要你通过了检测,你就是卫生的;只要你是卫生的,你就可以公开从事娱乐活动。何谓娱乐活动?说白了,就是涉嫌从事性服务,从事性服务的人以前称为卖淫,近年来称之为小姐,西方则称为性工作者。如果娱乐活动不是涉嫌从事性服务,又何必要从业人员在上岗之前接受性病、艾滋病检测,并接受相关知识培训?

  河南省卫生厅的这一做法有可能是“好心”帮了倒忙。它不但不会制止性传播的蔓延,相反,它可能给那些卖淫嫖娼者提供一个错误信息:那就是让他们的活动更加肆无忌惮。这样带来的后患将是无法收拾的。

  政府的正确做法应该是:一旦发现性工作者,那就坚决取缔!并让其从业人员永远不能上岗,娱乐场所永远不得营业。只有这样,才算是为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高度负责。>>>全文阅读

  娱乐从业“准入制”是务实之举

  河南省出台的政策是务实之举,是遏止艾滋病传播的有效措施,值得在全国推广。

  河南省的艾滋病感染者人员众多,危害严重,损失巨大。据河南省防止艾滋病性病协调会议办公室统计,河南省自1995年发现首例艾滋病感染者至今,艾滋病感染者约3.5万人,有的村成为了“艾滋病村”。仅2004年该省就投入500万元用于艾滋病防治,全球基金河南省艾滋病项目为河南省提供了885万美元的巨额赠款,以帮助该省13个县控制疫情传播(据新华网)。国务院副总理吴仪、总理温家宝先后深入河南省视察,指导该省的防治艾滋病工作。美容美发、歌舞娱乐、桑拿浴室、按摩足浴等公共娱乐场所从业人员是艾滋病传播的高危人群,对这些高危人群实现准入制和实名制是很有必要的,也是非常及时的。

  首先是有利于阻止艾滋病性病的传播。目前,我国的性服务业的存在已是一个不争的实事,大中城市自不待言,不久前不就有把“淫窝”开进了烈士公园的报道吗?甚至小城镇也呈泛滥之势,“美国有个曼哈顿,重庆有个龙溪镇”,那里一到夜里,霓虹闪烁,一条武陵路,发廊多过饭厅,小姐多过棒棒军。“扫黄打非”年年搞,也取缔了不少的违法经营场所,惩办了不少的“鸡头”、“鸭头”,但是从事性服务业的人仍存在,在这样的背景下,对公共娱乐场所从业人员实行准入制度和实名登记制,就能够有效地将性病艾滋病携带者逐出公共娱乐场所,减少性病艾滋病的传染几率。

  其次,体现了政府的人文关怀。美容美发、歌舞娱乐、桑拿浴室、按摩足浴等公共娱乐场所的从业人员,在办理健康合格证时,必须进行性病、艾滋病相关项目的检测,并接受相关防治知识的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这条措施体现了政府对轻微违法人员即嫖娼者的人文关怀,对人的生命的尊重。众所周知,艾滋病传播有三条途径,一是性接触传播,二是母婴传播,三是输血传播。在还不能完全消除卖淫嫖娼等丑恶现象的情况下,把艾滋病等性病感染者逐出公共娱乐场所,实质上是切断了艾滋病在公共场所传染的途径,往小里说,这是保护了嫖娼者个体的生命健康和家庭的幸福,往大里说,对国家和社会有百利而无一害。国内外不少的防治艾滋病组织和自愿人员,走向街头,向“站街女郎”免费派送避孕套,其目的也是如此。

  三是符合法治精神。我国《刑法》第三百六十条规定: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卖淫嫖娼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传播性病罪,是一种严重危害社会道德风尚和健康权利的行为。实行“准入制”,一方面可以让那些患有性病艾滋病的从业人员早日得到治疗,另一方面可以让他们离开公共娱乐场所,避免危害他人。

  我们期待扫黄常抓不懈,对非法营业场所和从业人员坚决依法取缔,彻底铲除卖淫嫖娼等丑恶现象。我们也为河南省出台的政策叫好,尽管它是权宜之计,但它毕竟是务实之举。>>>>全文阅读

  另类观点:性学专家李银河认为,卖淫应“非罪化”,应当作道德问题处理
  
  记者:中国有无可能给卖淫立法?像荷兰那样给卖淫女发执照,并定期给她们检查身体?
  
  李银河:如果可以这样,那将更合理。不仅真正保护了妇女的权利,而且解决了因卖淫带来的社会问题。我相信会有这一天。
  
  记者:你的意思是不是主张卖淫合法化?
  
  李银河:合法化我不赞成。我比较赞赏的是“非罪化”,“卖淫非罪化”就是说把它作为一个道德问题来处理,在两个成年人之间自愿的一种交易行为,不管有没有钱参加进来,我们不认为它为罪,但是我们从道德的角度要谴责它。
  
  记者:你认为应该怎么治理卖淫问题?
  
  李银河:完全让它非法化、彻底解决这个问题的先例是没有的,它会转入地下。一味打击会导致黑社会插足、警察腐败等社会问题。现在大家应该坐下来讨论一下怎么治理,找到一个效果最好的办法,而不能感情用事,把他们都抓起来。
  
  李银河,1952年生于北京。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研究员、博士生导师,美国匹兹堡大学社会学博士、北京大学社会学博士后。著有《中国人的性爱与婚姻》、《他们的世界》、《中国男同性恋群落》等。是中国第一位研究性的女社会学家,也是当今中国最著名的社会性学家之一,被《亚洲周刊》评为中国50位最具影响的人物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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